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评估学校评估阶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28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教学实验室评估学校评估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系(院):

  根据学校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安排,实验室自评阶段工作已经于4月20日结束,为做好下一阶段学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和程序

学校评估主要以实地评估方式进行,学校成立评估专家组,对所有参评实验室进行全面评估。具体内容和程序如下:

(1)系(院)汇报本单位实验室概况及整体自评情况;

(2)实验室主任详细汇报实验室自评情况;

(3)查阅实验室自评材料及相关支撑材料;

(4)实地察看实验室;

(5)分别召开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座谈会;

(6)专家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向系(院)反馈。

实地评估全部完成后,由教学评估中心汇总评估结果与意见,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二、评估日程安排

时间
 接受评估实验室
 
5月7日(星期四)下午
 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5月9日(星期六)上午
 生化工程技术基础实验中心
 
环境工程实验室
 
分析检测中心
 
5月9日(星期六)下午
 自动化技术实验室
 
5月11日(星期一)下午
 车辆工程实验室
 
5月14日(星期四)下午
 土木工程实验室
 
5月16日(星期六)上午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5月16日(星期六)下午
 艺术设计实验中心
 

三、其他要求

1、实地评估各环节时间安排见《淮阴工学院实验室评估实地评估工作程序安排表》(附件),各相关系(院)须于4月28日前将表格中“地点”栏填好并报送教学评估中心,同时报送一位实验室评估工作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自评汇报环节中的系(院)汇报由系(院)主任(院长)负责,实验室自评情况详细汇报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主任汇报时须使用PPT;

3、实地察看实验室环节应保证被评二级实验室的所有实验分室都能够参观,并有专人负责情况介绍和说明;

4、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座谈会同时进行。教师座谈会由系(院)安排5-6位实验指导教师参加;管理人员座谈会参加人员为系(院)主任(院长)、分管主任(院长)、实验室主任及被评实验室管理人员;学生座谈会由系(院)安排8-10名学生参加,参会学生应熟悉并使用过该实验室。

5、学校评估是实验室评估的重要阶段,各相关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做到实地评估所需各项资料齐全、各环节过渡有序,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淮阴工学院实验室评估实地评估工作程序安排表

 

 

                                   淮阴工学院教学评估中心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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