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8     来源:     点击数:

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高质量人才培养工程,持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围绕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和评估指标开展各项工作,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苏教高字〔2023〕2号)要求(附件1),充分认识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目的及意义,把教学质量保障作为常规工作常抓不懈,结合教学单位工作实际,完善教学质量保障措施,积极引导教师投入教学,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内容

(一)教学思想大讨论

各教学单位要全面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深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扣校“一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各教学单位、系(教研室)须围绕一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与内涵建设、质量监控体系和质量文化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水平提升等主题开展学习、交流与研讨,并做好活动记录。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1. 教学进展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教学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理论课及实践环节的开展情况:理论课教学进度表提交、审核及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前或滞后现象;实验、实习及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安排、实施及进展情况。

2.教学规范检查

(1)教学文件,包含教案、备课笔记、教学进度表等。主要检查专任教师本学期前1/3课程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

(2)作业布置与批阅。主要检查各门课程作业布置方式、数量及评阅情况。

(3)调停课。主要检查本学期课程的调停课及手续执行情况。

3.教学质量检查

(1)听(看)课。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学督导、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听(看)课任务完成情况。

(2)教研活动。主要检查本学期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3)师生座谈会。主要检查召开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情况。

(4)公选课。主要检查公选课教师教学开展情况、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

(5)双语课程。主要检查双语课程教师教学开展情况、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

(6)留学生教学。主要检查留学生本科教学开展情况、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

4.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及督查反馈情况。

5.持续改进情况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根据上一学期教学专项检查中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教学满意度调查

对2024届毕业生开展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了解本届毕业生对近四年来专业与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效果及各环节总体评价、实践教学环节评价、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设施条件与校园环境、教风学风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满意情况,征求毕业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5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计划(2024年4月22日-4月24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24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组织实施(2024年4月25日-5月21日)

各教学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除本通知列出的活动内容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三)总结报送(2024年5月22日-5月24日)

各教学单位须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成效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等,于5月24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四)反馈整改(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抽查。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抽查反馈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将具体整改措施、计划及落实情况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情况进行整理、统计、分析,形成校年度教学质量月总结报告。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富有针对性的活动计划,组织专人按时按节高质量完成此次活动。

2.强化统筹推进。各教学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3.营造良好氛围。各教学单位加强宣传动员,营造“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4.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送报各项材料。联系人:张虹,联系电话:83591136。

附件:

    1.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苏教高字〔2023〕2号)

    2.淮阴工学院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4.淮阴工学院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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