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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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江苏优秀传统地域文化,根据《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苏语函[2021]2号)内容(见附件),学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1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二、参赛组别
大学教师组。
三、参赛时间安排
本届大赛举办时间为5月至9月,分资格预选赛、基层初赛、网络复赛和省级决赛等4个阶段进行。其中5月20日-6月15日资格预选赛,7月8日前完成基层初赛,7月8日-8月15日网络复赛;8月下旬省级决赛。
四、参赛流程
(一)资格预选赛
1.比赛形式。参加“诗词经典素养测试”(含模拟答题演练、AI智能背诵测评等)。
2.参赛方式。
(1)电脑端。选手个人登录“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凭手机号注册用户,进入大赛专栏,扫描页面上“最美诵读”小程序二维码参加测试。
(2)移动端。微信关注“江苏学习在线”,从公众号之“学习中心”或服务号之“热门活动”菜单中,进入“教师语言文字能力大赛”专栏参加测试。
3.资格预选赛仅可通过手机参加测试,每位选手有3次测试机会(以正式提交为准)。测试合格且符合参赛对象条件的,获得推荐参赛资格。
4.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16日前将获得推荐参赛资格人员名单纸质盖章稿报至评估处质量监控科(逸夫楼1018西),电子版发送给张虹老师。
(二)基层初赛
获得推荐参赛资格的教师根据《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复赛作品参赛要求》(见附件)选取主要讲解篇目,编写教案并录制微课视频。参赛作品经各教学单位遴选后于7月2日前提交评估处,评估处于7月8日前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排名,择优推荐参加网络复赛。
请各教学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本部门教师参加本次大赛,并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同时以本届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引导全体教师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自身语言文字应用水平。
附件:省语委等四部门关于举办2021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