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4     来源:     点击数:

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与时间

1.评价对象承担我校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兼职教师。学期未承担教学任务或承担教学任务8学时的教师不质量评价

2.评价工作自本学期第18周周三开始,至第20周周三结束。

二、评价构成与等级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满分100由学生评分和学院(部)评分组成,两部分各占50%其中学生评分直接采用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的结果(学生评教结束后反馈至各学院)学院(部)评分包括同行评价学院(部)评价,具体由各教学单位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

2.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优秀比例控制在50%以内。兼职(含外聘)教师评价结果不占名额,其优秀比例不超过兼职(含外聘)教师总数的50%

评价组织与实施

1.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按课程归口单位组织实施。专职教师一般在本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兼职(含外聘)教师的综合评价按专业课、通识课、素质拓展课的顺序优先确定综合评价单位。

2.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课程归口单位同时任课的教师,其教学质量经课程归口单位分别予以评价,评估统一反馈至相关综合评价单位由综合评价单位将评价结果汇总,并确定综合评价成绩。

四、评价材料与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按规定将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期满后在本单位予以公布

2.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材料的归档工作。归档评价材料主要包括《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以及本单位的实施细则。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均须于下学期第1周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逸夫楼101018西

咨询电话:83591136联系人:王盼。


附表:1.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

2.淮阴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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