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0     来源:     点击数:

教学单位、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听课制度,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督,切实改进课堂教学,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听(看)课工作管理办法》(淮工院〔2017〕6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听课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留学生、研究生所开课程,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习等。

二、听课方式

听课采用随堂听课和视频听课两种方式进行,可随机听课,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观摩课、教学单位组织的公开课拟听教师课表可登录“教务系统-教学服务-我的课表-教师/教室/课程课表”查询。

、听课要求

1.听课次数

1校领导: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其他校领导不少于4课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精神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

2)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教务处、国资处、评估等教学主管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招就处等职能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3)教学单位领导: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课时,建议重点关注青年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学生评教排名靠后及拟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文件规定,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

4)校院督导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员听课,分别由评估处和教学单位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5)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2.评价标准

听课人员应重点关注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教学效果,及学生课堂纪律、精神面貌和学习状况等。

3.听课反馈

听课人员在听课时应认真、如实地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课后主动与授课教师或学生流,及时填写《淮阴工学院听(看)课评价表》(附件1)

四、组织安排

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听课活动制定听课计划,并组织人员按计划进行。评估处负责协调全校听课活动,汇总涉及教风、学风、教学管理及环境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教学单位、教学管理和保障部门反馈。

五、听课材料提交要求

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课任务完成后,在每学期末

由评估处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听课评价表,集中整理归档。各教学

单位听课评价表由所在单位归档,并于每学期末填报“淮阴工学院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至评估处质量科。

听课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评估处教学质量科王盼联系,电话:83591136


附件:

1.淮阴工学院听(看)课评价表

2.淮阴工学院听(看)课工作管理办法

3.  淮阴工学院听(看)课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与评估处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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