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毕业论文(设计) 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0-01     来源:     点击数:

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9 号)的要求,我校须要继续组织做好抽检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学院对于符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做到应报尽报,信息完备、准确。

二、报送说明

评估处已按照通知要求,教育部提供的《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进行初步梳理,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说明对信息表中的内容进行再次核对补充。

1.《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中,无重复姓名且整行信息完整,则该人员为上次已报送人员,请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2.《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中,无重复姓名且身份证信息不全的,请将该人员信息补充完整。

3.《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中,有重复姓名且身份证信息不全的,只需完善其中一条信息,并将重复行的AC—AD依次添加到补充信息完整行的“AE-AL,补充完整后将重复信息行删除,仅保留信息完整行

4.《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中,有重复姓名且有一行信息齐全请将重复行的AC—AD依次添加到补充信息完整行的“AE-AL,并完善“AM”列“研究方向”,补充完整后将重复信息行删除,仅保留信息完整行。

5. 如指导教师已退休、离职或工作单位变更等,请在备注栏填写具体变更信息。

三、报送时间

教育部本次补充报送工作时间较短,请各教学单位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部门的《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报送至评估处。联系人: 沈雪芹、张虹,联系电话:83591136


附件1:《应报尽报人员信息表》

附件2: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

附件4:《关于继续做好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专家库建设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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