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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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校自2016年起已将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现将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数据采集主要内容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主要内容包括7大类及工科专业类情况补充表,需我校填报的共73张表格。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各方面工作内容。
二、工作分工与职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党政办、人事处、学工处、发规处、教务处、评估处、科技处、社科处、计财处、招就处、国际处、国资处、团委、高教所、图书馆、双创学院、国教院、体育部等18个部门及各二级学院。
各责任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填报、审核和调整等工作,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责任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协作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后,统一提交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审核上报。
各二级学院负责按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供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主要领导要确保提供的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
三、数据填报与时间安排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自10月16日启动,11月10日结束。数据填报结束后,学校组织牵头部门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完成数据采集工作。评估处负责将数据填报国家数据平台。
1.基础数据表上报审核(10月16日~10月28日)
“表1-1学校概况”“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 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表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表1-7-2 科研基地”“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为基础数据表,其中的数据要被其他表格数据调用,需要优先录入。
2.其他数据表上报审核(10月29日~11月10日)
其他数据表责任部门录入员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录入和上传其他表格的数据和文本资料。数据校验未通过者,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录入。
3.具体时间要求:
10月19日前:录入基础表1-1、1-2、1-3;
10月24日前:录入基础表1-4-1、1-4-2;
10月28日前:录入基础表1-5-1、1-5-2、1-5-3、1-6、1-7-1、1-7-2、1-7-3。
11月10日前:录入其他数据表所有数据。
11月15日前:对状态数据库所有数据进行审核、校验。
11月24日前:提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
11月30日前:上传国家状态数据库、审核、提交。
四、工作要求
1.淮阴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网址:a.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V4.1 http://172.16.5.64/login.jsp#,b.评估处网站首页应用系统--教学状态数据,各责任部门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一致。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做好数据采集填报系统的初始化工作,负责对各责任部门录入员进行业务培训,负责数据填报工作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3.教育部2023年再次升级了数据采集系统,部分表格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化。请各责任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另发)。
4.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学校接受各类评估、评审的重要基础材料,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所有提交数据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提交,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评估处。
联系人:尤青,电话:83591168。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