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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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管理办法》(淮工评〔2024〕14号)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检形式、范围及比例
1.抽检形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
2.抽检范围为学校所有当年应届本科专业,出现“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全部纳入抽检范围。
3.抽检比例
(1)校内抽检比例不低于本专业学生数的2%,对于上年度省抽检和校抽检结果出现“不合格”意见的学院,抽检比例不低于4%。
(2)校外网络工程(4+0)(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办学点)抽检比例不低于本专业学生数的20%。
二、抽检名单
校内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附件1),成人教育本科生和校外办学点抽检名单由评估处工作人员负责联系。
三、抽检具体工作
1.各学院组织审核被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必须满足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复制比检测要求,撰写格式应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工作规范要求,主要包括: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次、论文正文、致谢、参考文献、查重报告(简洁版)等,全文必须隐去指导教师和本科生的姓名,用“***”代替,本科毕业论文为PDF文档。
2.各学院根据学科门类填写被抽检本科毕业论文相应的评审意见表(附件2)的基本信息,包括编号、学院、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等。
3.各学院负责遴选校外专家,并组织做好被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校外送审工作,同时应做好评阅人保密工作,不得将评阅人信息透露给被抽检的本科生或其指导教师。
4.抽检文件命名要求
被抽检的本科毕业论文及评审表均须以编号命名文件,如本科毕业论文命名为“CJ202401001论文”,评审表命名为“CJ202401001评审表”。
5.专家评审意见有“不合格”的,学生应予以暂缓答辩,学生应在一个月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于缓答辩前再进行送审,若评审结果为“合格”的,方可参加答辩;若评审结果仍为“不合格”的,按学校抽检管理办法执行。
6.各学院在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前须将专家评审意见表(电子版)和评审结果汇总表(首次)(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3)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科;若有“不合格”意见的,相关学院在缓答辩前须将第二次送审的专家评审意见表(电子版)和评审结果汇总表(二次)(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4)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质量科。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把关,切实保障本科毕业论文的规范和质量。
联系人:陆中会 联系电话:83591136
附件:
1.校内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2.本科毕业论文各类抽检评审意见表
3.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审结果汇总表(首次)
4.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审结果汇总表(二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