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3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建立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24年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主要内容

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主要内容包括7大类及工科专业类、师范专业类、来华留学生情况补充表,需我校填报的表格共89张,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方面。

二、任务分工与工作职责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全校19个部门(单位)及各二级学院。各责任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填报、审核和调整等工作,为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各责任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协作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后,统一提交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审核上报。

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责任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学院主要领导要认真把关审核各项数据,确保本学院所提供数据及文本材料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数据填报与时间安排

状态数据表分为基础数据表和其他数据表两大类。数据采集工作自9月19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数据采集结束后,学校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处负责将审核后的数据填报至国家数据平台。

1.基础数据表上报审核(9月19日~9月30日)

“表1-1学校概况”“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2教职工其他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表1-7-2科研基地”“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为基础数据,其中的数据要被其他表格数据调用,需要优先录入。

2.其他数据表上报审核(10月8日~10月25日)

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员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录入和上传其他数据和文本资料。如填报的数据或材料未通过系统校验,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录入。

3.具体时间及进度安排

9月20日前:录入基础数据1-1、1-2、1-3。

9月24日前:录入基础数据1-4-1、1-4-2。

9月30日前:录入基础数据1-5-1、1-5-2、1-5-3、1-6、1-7-1、1-7-2、1-7-3。

10月25日前:录入所有其他数据。

10月30日前:对状态数据库所有数据进行审核、校验。

11月10日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11月15日前:上传国家状态数据平台。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1.教育部2024年对国家数据平台进行了再升级,部分表格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化,请各责任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另发)要求进行填报。

2.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至淮阴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系统库及评估网址(门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登录: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http://172.16.5.64/home.jsp

(2)评估处网站首页应用系统—教学状态数据。

3.评估处负责数据采集填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各责任部门录入员进行业务培训。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评估处评估科尤青老师,咨询电话:83591168。

4.状态数据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重要基础材料,也是省专业监测评估等各类评估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填报,所有提交数据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附件:淮阴工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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