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05     来源: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单位:

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探索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是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做好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主要内容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主要内容包括院校篇、专业篇、学科篇共17大类,需我校填报的表格共16大类127张,涵盖学校基本信息、办学基本条件、思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基本信息、培养过程、培养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交流、支撑平台等方面。

二、任务分工与工作职责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涉及全校19个部门(单位)及各二级学院。各责任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填报、审核和调整等工作,为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各责任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协作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后,统一提交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审核上报。

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责任部门的数据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提供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学院主要领导要认真把关审核各项数据,确保本学院所提供数据及文本材料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数据填报与时间安排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表分为基础数据表和其他数据表两大类。数据采集工作自12月5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数据采集结束后,学校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处负责将审核后的数据填报至国家数据平台。

1.基础数据表上报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

表1-1学校概况、表1-2校区表、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表4-1校领导信息、表4-2管理人员信息、表4-3专任教师信息、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表5-1学生统计情况、表5-2本科在校生信息、表5-3研究生基本信息、表6-4专业基本情况、表6-5专业大类情况表、表7-4开课情况、表7-10本科实验场所为基础数据,其中的数据要被其他表格数据调用,需要优先录入。

2.其他数据表上报审核(1216日~1231日)

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员登录数据填报系统,录入和上传其他数据和文本资料。如填报的数据或材料未通过系统校验,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录入。

3.具体时间及进度安排

12月8日前:录入基础数据表1-1、1-2、1-3、1-4

12月10日前:录入基础数据表4-1、4-2、6-4

12月12日前:录入基础数据表4-3、4-5、4-6、5-1、5-2、5-3、7-10

12月15日前:录入基础数据表1-6、7-4

12月31日前:录入所有其他数据。

2026年1月10日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2026年1月15日前:上传国家状态数据平台。

四、其他事项及要求

1.教育部2025年对国家数据平台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采集平台、部分表格内容和要求发生变化,请各责任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另发)要求进行填报。

2.各责任部门数据填报至淮阴工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系统库,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登录: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

http://172.16.5.64:8091/login?redirect=%2Findex

(2)教育质量管理处网站首页应用系统——教学状态数据。

3.教育质量管理处负责数据采集填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各责任部门录入员进行业务培训。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育质量管理处评估科尤青老师,咨询电话:83591168。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填报,所有提交数据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

附件:淮阴工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教育质量管理处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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