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淮安大学第一届“翔宇教学名师”及“翔宇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21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OBE教育理念,充分发挥高水平教师与优秀教学团队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淮阴工学院教职工荣誉评选的实施意见》(淮工院委〔2025〕88号),学校将开展“翔宇教学名师”及“翔宇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承担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且具备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在职教师。

2.优秀教学团队: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依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遴选。

名额

本次评选“翔宇教学名师”不超过5名,“翔宇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3个。

二、评选条件

(一)翔宇教学名师

1.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2.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质优秀。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学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突出。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且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不少于6次。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指导大学生开展实践创新训练、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省级及以上项目。

(4)获得B类国家级及省级教学竞赛以上奖项。

(5)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效显著,满足以下任意两项:

①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省级及以上教改教研论文3篇以上;

③主编公开出版教材1部以上;

④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重大项目,排名前7)、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重点储备项目,排名前5)、二等奖(一般储备项目,排名前3)或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

⑤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

⑥主持过省级以上教学类建设项目(如课程、教材建设等);

⑦获A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

3.学术道德高尚,学术造诣高。近5年主持并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取得多项科研成果;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4.凡在近三年的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教学名师:

(1)发生过师德失范行为或教学事故;

(2)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在推荐遴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5)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形。

5.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已获校翔宇教学名师再次申报的,须为上次获评以后的事迹或成果。

(二)翔宇优秀教学团队

1.团队及组成。团队人数5人左右,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应达到50%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比例应达到50%以上,40岁以下的教师须占40%以上,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

2.教学工作。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具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且无教学事故。获得B类国家级及省级教学竞赛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3.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储备项目,排名前2),或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排名前2),或为品牌专业带头人。

4.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指导大学生开展实践创新训练、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省级及以上项目。

5.团队近三年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2项;

(2)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般储备项目)及以上奖励;

(3)获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等;

(4)立项省级及以上规划(重点)教材等;

(5) 获得国家级及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

(6)获A类国家级学科竞赛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

(7)其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

6.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的不再参加评选。已获校翔宇教学团队再次申报的,须为上次获评以后的事迹或成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团队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所在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公示表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1)、“翔宇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翔宇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附件3)、“翔宇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4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YF1018东),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联系人:杜嘉静,邮箱:1797636969@qq.com。


附件:

1.2026年淮安大学“翔宇教学名师”申报表

2.2026年淮安大学“翔宇教学名师”申报汇总表

3.2026年淮安大学“翔宇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

4.2026年淮安大学“翔宇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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