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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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我校2025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1.2025年新增的本科专业:新能源汽车工程
2.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本科专业:物流工程
二、审核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2〕1号)(附件1)相关标准执行。
三、进程安排
(一)学院自评(11月20日前)。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以下简称《专业简况表》,附件2),做好评审专家落实、评审时间安排及实地审核准备等工作。评审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专业简况表》《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附件3)及实地审核安排表请于11月15日前报质管处审核。
(二)专家评审(11月25日前)。评审专家组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专业简况表》《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4)《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组意见表》(附件5)等材料电子版(word/excel和PDF版)于11月30日发送至质管处教学评估科黄明亮校内邮箱,联系电话:83591168。
(三)学校审议(12月15日前)。专家审核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公示。
(四)材料上报(12月25日前)。质管处将相关材料统一上传至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附件:
1.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2022年)
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学士学位授权增列审核专家情况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5.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审核组意见表
教育质量管理处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