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05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193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新设专业评估自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评估专业

本次接受评估的专业为2016年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具体包括:

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筑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学院)

二、时间进度安排

1915日前,相关学院组织新设专业开展自评,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认真总结专业建设成绩、查找存在不足,并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和状态数据等评估材料初稿。自评报告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状态数据表内容见附件3

2930日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审核,对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1015日前,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4/zypg/)在线完成各项评估材料上传填报工作。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向省教育评估院报送纸质评估材料。

4.1022-1120日,省教育评估院对各高校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和网络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专业。现场考察的具体事宜省教育评估院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用户名、口令和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2.新设专业评估工作QQ群号:535904817,请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具体负责评估材料的老师及时加入该群。 

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人:黄明亮,电话:83591168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1973

关于做好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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