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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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与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专业综合评估
2015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经济与贸易(0204)、中国语言文学(0501)、化学(0703)、环境科学与工程(0825)、公共管理(1204)、电子商务(1208)、戏剧与影视学(1303)7个专业类下的本科专业。
我校参评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秘书学(050107T)、环境工程(082502)和公共事业管理(120401)。上述4个专业的其他办学模式(单招、专转本、3+2、3+4等),以及行政管理(120402)、电子商务(120801)2个专业须单独填报状态数据。
(二)新设专业评估
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并于2020年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我校参评专业为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080802T)。
二、进度安排
(一)专业自评
相关学院及各参评专业要认真学习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对照评估标准(专业综合评估指标及观测点请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列出的为准),积极开展评建工作,严格进行专业自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论证审核
各参评专业的自评表(报告)及基本状态数据表初稿于4月28日前发送至hmliang@hyit.edu.cn邮箱。评估处于5月上旬组织专家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各相关学院及参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对材料进行完善,学校于6月底对各专业评估材料进行审核。
(三)材料报送
1.系统申报时间为5月1日-7月15日。请各相关学院根据申报类别,及时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xspg),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
2.各参评专业请于7月5日前从系统中导出定稿材料,由所在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评估处(邮箱同上)。评估处负责各参评专业纸质材料的印刷、装订及报送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现场考察专业(即材料考察环节评分居后10%的专业)根据专家材料评审意见确定。现场考察定于10月下旬-11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评估处联系人:黄明亮、尤青,电话:83591168。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
2.2023年省专业综合评估材料
3.2023年省新设专业评估材料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