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专题学习研讨
各教学单位围绕学校大学创建及高质量发展,聚焦教学质量,以系(教研室)为单位,从课程思政、一流应用型本科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教学数字化等方面开展学习研讨,并做好活动记录。推荐学习文件:《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数字变革与教育未来—在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上的主旨演讲》(中国教育部部长怀进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高校教学数字化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23〕1号)、《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法(暂行)》(淮工评〔2023〕22号)。
(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
1. 教学进程检查
各教学单位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教学任务全面梳理、认真排查理论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开出情况;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表提交及审核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前或滞后情况;实验、实习及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的安排、实施及进展情况。
2.教学规范检查
(1)教学文件。主要检查专任教师本学期前1/3课程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教学文件包含备课笔记、教案、教学进度表等。
(2)作业布置与批阅。主要检查各门课程作业布置方式、数量及评阅情况。
(3)调停课。主要检查本学期课程的调停课及手续执行情况。
3.教学质量检查
(1)听(看)课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学督导、专任教师听(看)课任务完成情况。
(2)教研活动情况。主要检查本学期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3) 师生座谈会。主要检查召开教师座谈会及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情况。
(4) 公选课。主要检查公选课教师教学开展情况、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
(5) 双语课程。主要检查双语课程教师教学开展情况、课堂教学效果与质量。
(6) 留学生教学。主要检查留学生本科教学开展情况、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
4.院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5.持续改进情况
主要检查各教学单位根据上一学期教学专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和改进的情况。
(三)教学满意度调查
对2023届毕业生开展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了解本届毕业生对近四年来专业与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效果及各环节总体评价、实践教学环节评价、第二课堂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设施条件与校园环境、教风学风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满意情况,征求毕业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组织校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5月26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计划(2023年4月17日-4月19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送评估处。
(二)组织实施(2023年4月20日—5月14日)
各教学单位按计划开展活动,除本通知列出的活动内容外,各学院(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特色活动。
(三)总结通报(2023年5月15日—5月19日)
各教学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及时做好各项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5月19日前报送评估处,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措施等。评估处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抽查。
(四)反馈整改(2023年5月20日—5月26日)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抽查反馈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情况报送评估处。评估处对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教学质量月总结。
三、活动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的意义,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持续改进机制,形成“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2.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做好实施计划的制定,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注重实效,要积极引导鼓励广大教师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反思研讨,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送报各项材料。联系人:张虹,联系电话:83591136,校内邮箱:11000042@hyit.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等文件
2.淮阴工学院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4.淮阴工学院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