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修订)

作者:     时间:2019-06-20     来源:     点击数:

(淮工院办〔2018〕10号)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中的作用,在全校形成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全员参与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在已执行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1. 具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能秉公办事,客观公正的反映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中的问题。

2. 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人际沟通,能代表与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热心为班级教学服务。

3. 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

1.反映学生对学校在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质量保障等本科教学工作总体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与水平、教书育人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答疑、实践环节指导、考试等)的意见和建议。

3.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制度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组织与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反映学生在到课、听课、作业、实践、自主学习、考试等学习活动中的学情与问题。

5.带领和帮助同学学习、理解学校有关学生学业方面的管理制度与规定,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方式

1. 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QQ群和短信等信息交流网络。

2. 学生教学信息员可通过QQ群反映教学信息,遇有重要信息,可通过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直接向教学评估中心反馈。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处理

教学评估中心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教学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单位,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校领导报告。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

1.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学评估中心和各二级学院共同管理。

2. 学生教学信息员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聘任,聘期一年,任期满一年能履行职责的,颁发教学信息员聘书。学生教学信息员可以连任,聘任期满及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对任期内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或有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解聘。

3. 教学评估中心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档案,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评选一次。

4. 教学评估中心会同二级学院不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以便更好地发挥学生教学信息员作用。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教学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Copyright 2019版权所有:淮阴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 电话 : (+86)0517-8359113683591168 邮编 : 22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