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新设专业评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1     来源: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教高〔201617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7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新设专业评估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受评估专业

本次接受评估的专业为2014年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具体包括金融数学(商学院)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学院)。

二、时间进度安排

1930前,相关学院组织新设专业开展自评,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认真总结专业建设成绩、查找存在不足,并向学校提交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目录和状态数据等评估材料初稿。自评报告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状态数据表内容见附件3

21010前,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评审,对材料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1015前,相关学院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材料,经学校审核后通过“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在线完成各项评估材料上或填报工作。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向省教育评估院报送纸质评估材料。

4.10月20-11月20,省教育评估院对各高校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和网络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综合确定需要现场考察的专业。

三、其他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网址及用户名、口令和操作手册另行通知;

2.新设专业评估工作QQ群号:535904817,请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具体负责评估材料的老师加群;

3.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刘化喜,电话:83591168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3.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教学评估中心

201794

关于做好迎接2017年新设专业评估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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